服务项目
Service
服务项目
Service
您当前的位置:
雏鹰企业认定政策
政策内容: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间的科技型企业,认定为雏鹰企业。
政策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4大先进制造产业,5G、人工智能、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体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优秀雏鹰企业成长奖励
政策内容:
对成立时间2年内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秀雏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资格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汽车4大先进制造产业,5G、人工智能、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与云计算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体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3)申请该条款政策不能重复申请支持培育瞪羚企业相关政策。
雏鹰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雏鹰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且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按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
资格要求:
(1)符合雏鹰企业认定条件;
(2)申请该条款政策应同步申请雏鹰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