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Service
服务项目
Service
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
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企业评价的流程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赋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