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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工信主管部门,韩城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8〕23号)精神,多措并举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按照我省中小企业“千企示范、万企转型”行动计划实施要求,2019年我厅计划筛选和确认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现就做好2019年度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型升级示范内容
1.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积极优化产业产品结构,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主营产品生产规模扩大,产品销售前景好;发展研发、咨询、设计、创意、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3.积极推广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整体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诚信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5.企业应用和开发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网络众包、异地协同设计、规模化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开展和推广总集成总承包、集成式智能创新、电子商务等新模式。
6.企业积极参与开放型经济,与全国知名企业合作发展,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营销网络开拓国内外市场,有效实施境外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等。
二、申报要求
1.企业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证照齐全。
2.符合转型升级示范内容要求之一,并在某一方面或企业整体转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企业效益良好。
4.企业须设立满3年以上,且近2年内无严重安全质量等问题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
2.申报企业情况表。
3.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职工情况、近3年财务状况等);②企业产品、生产技术应用情况等;③市场需求、市场供应、发展战略等;④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情况,如企业创新及新技术应用、企业转型后对产业和企业发展影响等。
5.营业执照等有关附件(复印件)。
四、名额分配
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西安市50个,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各30个,延安市、榆林市、铜川市、安康市、商洛市各20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