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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
一、认定要求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2.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居民企业。
(二)认定标准:
1.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4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12年;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
2.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3.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5%(含)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的企业,连续4年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2.5%(含)以上。
4.无失信记录。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誉,诚信系统、税务系统和银行系统均无失信记录。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http://xakj.xa.gov.cn)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 “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在线进行审核、推荐。
(三)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复审通过后,企业即可在线生成认定报告,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审核完成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最终发布认定文件。
三、认定材料
(一)《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近五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西安瞪羚企业认定书》中填报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主持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6月1日—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