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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3.定性指标。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二、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近四年(2017-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
注: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1)*100%
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近四年(2017-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
注:近四年雇员复合增长率=( - 1)*100%
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1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三、潜在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
1.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近四年(2017-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
注: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 1)*100%
2.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200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四年前(2017年)雇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近四年(2017-2020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2019-2020年)正增长。
注:近四年雇员复合增长率=( - 1)*100%
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1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号后注册企业),且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四、申报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 )登陆“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http://kjt.shaanxi.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认定批复。省科技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形成本年度陕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清单。
五、政策扶持
(一)省科技厅对当年入选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当年入选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二)省科技厅对瞪羚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三)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